2007/05/04
資料來源:
陳書涵(青年勞動九五聯盟執行秘書)
日前勞委會召開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,除決議基本工資微幅調漲外,另一項更讓打工族關注的,就是宣稱將讓目前不合理的時薪計算方式回歸勞基法。為此,媒體紛紛報導基本工資時薪將大幅調漲。表面上看來,似乎是對打工族的一大利多。但事實上,過去最低時薪長期以來處於勞委會錯誤且違法的解釋下,「合法」最低時薪本來就應該是每小時九十五元,根本沒有所謂「調漲」!
更嚴重的是,此次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的決議,甚至讓打工族合法時薪因此「調降」了將近八%!
因為,審議委員會做決議中,時薪工作者最低時薪日後將以基本工資月薪除以一八二小時計算。此一方式僅將勞工的工作時數依法定工時雙周八十四小時計算,而並未扣除勞基法三十九條規範所有勞工皆應享有之「國定假日」、「年假」、「特別假」部分。若將此考量入內,在基本工資月薪仍為一五八四○元時,時薪即有九十五元,一旦基本工資月薪調漲,時薪也應依同比例調漲。但勞委會新的計算方式最低時薪卻僅為八十七元,足足比九十五元調降了將近八%。
可以發現,勞委會所提報時薪計算方式邏輯上有非常嚴重的錯亂。既然勞委會承認過去計算方式有錯,才會調整基本工資最低時薪的計算方式,但既然如此,讓人不解的是,為何勞委會竟然獨漏打工族國定假日工資的權益呢?
因此,呼籲行政院應修正勞委會提報的計算方式,還打工族勞基法所賦予的國定假日工資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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